【路开原创】我的大二生活(谢平)

文/谢平
 



 
大二一开始,我们从借住的师范回到师专。
 
搬到校部之后,我们的生活似乎才算步入正轨。我们永远告别了一日三餐的韭菜、豆芽、萝卜干,告别了那个五大三粗拿着汤勺如同拿着教鞭声若洪钟的打饭师傅。在最后几天里,我还剩余几斤饭票(我家有节俭持家的优良传统,我也绝不会丢弃一张饭票),于是我试着中午吃八两米饭。
 
米饭是铝制托盘蒸出来的,一个盘盒划十块米饭,每块四两,结结实实,足斤足两。我的胃被八两米饭及菜汤水撑得像吹足了气的气球,我断定自己一定是那个样子,因为我的四肢不能动弹,更别说爬下架子床。
 
我最后一次进师范食堂打饭,那个声若洪钟的师傅见了我似乎变得很客气,脸上堆上笑容,用勺深挖了一勺菜扣在我饭上。也许他是知道我们毕竟要走,以后再也用不着他了,所以突然好了起来。人在没有求与被求关系的时候,人性就变得那么善良可爱。
 

师专校部有三个食堂。第一食堂是老师食堂;第二食堂距我们寝室二百米距离;第二食堂对面即是第三食堂,这是一个可以用钱买菜的议价食堂。中午吃饭的时候,广播就播放《西班牙斗牛士》,轻快跳跃的进行曲能激发人的食欲肾上腺(我抄过一个列表,失眠的时候听雅尼的《夜莺》,宁静的时候听班得瑞的轻音乐,自作多情时听西城男孩的《my love>>,想作爱的时候听<<lets get it on>>,想自杀时听《忧郁的星期天》……)。
 
音乐真是很奇妙的东西,几十年过去了,每次听到《西班牙斗牛士》我就有点饿,就会想到搁了香叶的红烧肉、炒得油光发亮的芹菜炒肉、切得薄薄的豆腐干、第三食堂的一角钱一盅的蒸蛋。
 
日渐见好的伙食增加了我的食量。生活委员月底才会领到饭菜票,而我往往30斤饭票到月底还有6天时间就告罄。据说班上几个女同学每个月都有饭票剩,但他们给了城里的同学。
 
相比城里的那几个同学,我们就是乡下佬,他们根本不跟我们玩,班上仅有的几个女同学让他们很上心。这几个同学长得也帅,女同学每个月剩下的饭票给他们,拿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活久见。我只有老老实实给家里写信说饭票不够了,有一次遗精了就向家里多要了50元钱买奶粉。
 


 
新开的“古代文学史”课程,老师是从广东调来的,第一堂课第一句话就说“以后我来考你们的‘古’”。虽说是一句玩笑话,但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说得也没逻辑性。
 
要说让我能记住有点价值的,恐怕算《教材教法》,除此之外,上课与不上课有什么区别呢?真没有。“古代汉语”老师上课声音小且语速慢,还不如他的助教上课;“文学概论”老师长得高大,善于夸夸其谈;写作老师形体动作比较夸张,所以会被同学模仿作为笑料。
 
我们那一届其实是两个班,上大课的时候,两个班在一起上,想逃课的就很多,这种想法碰在一起的时候,阶梯教室就显得空空荡荡。古汉语老师走进教室,看到只有一些稀稀拉拉的学生气得发抖(我十分惊讶一个温顺的老头竟然发这么大火),他甩下书,中止了他“客何好,客无好也”的语句去告状。辅导员责成两个班的班长到各个寝室捜查。寝室里有打牌的,睡觉的,写情书的,还有找不到的基本上就都是去逛街了。
 
我们班班长和我们是一个寝室的,这个“我们”包括育安、日龙、小夫、我等人。我特别强调这四个人,是因为我们结拜了兄弟。我们用茶缸装了水或酒,碰在一起,发誓永不忘记,永远联系。
 
这仪式虽然有点俗气,也没“桃园结义”那么具有恢宏之气,但是我们还是认认真真把水或酒喝了。喝了水或酒之后,我们真的像兄弟一样互帮互助,小夫字写得好,行书写的有字帖那么漂亮,笔记做得完整,到了考试的时候我们就拿他的笔记来背。
 

最重要的,是我们四个人成了排球场上的铁角。我们的排球打得出了名的时候,体育系的就约我们打。但他们除了身高没有什么用处,发球一传二传扣球技术都很臭。这个可以理解,就像艺术系新生不会拉二胡不会弹钢琴不会唱歌一样,那时排球还不是很普及,体育系的这些人都得从头学起。而我们从很久起,每天下午的时间基本上是在球场上度过的,边上艺术系的琴房传来丁丁当当弹钢琴的声音。
 
学雷锋做好事的月份,我们去老师家做好事。在老师家里看见的老师与在课堂上看见的老师感觉上就是不一样,打个比方,你看见中学的老师正在买菜,还在和菜农讨价还价,你有什么感觉呢?看见一个买菜的老师一个还正在讨价还价的老师是不是感觉有点奇妙?
 
当然了,老师又不是神,除了上课,也要关心柴米油盐,也要吃饭排便。但作为学生,老师的形象就是固定在课堂上讲台边,还有些不苟言笑,时常威胁把你家长叫来。
 
我们为老师做煤球、劈柴,师母为我们倒水,劝我们做事缓点别累着;老师则显得特别谦和,为我们的卖力感到有点过意不去。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县的人,家里有几口人,虽然我知道他是说些客套话,但我还是觉得这个时候的老师是最让人亲近的。
 


 
我们搬到校部,并没有住进宿舍楼,而是安排在一间老师的休息室里。隔壁是英语班,每天一大群女生夹着书戴着耳机从寝室门口袅袅而过。自从发生刊物事件后,我们似乎更专心打排球了。
 
刊物事情的起因,是日龙自制了一张报纸贴在门后面,报纸做得很用心,有刊头有插图,小夫负责书写插画,日龙从各个同学那里搜集文字内容。我写了一首爱情诗,“想你的时候你在天边/不想你的时候你在枕边/天边并不遥远/枕边却宽阔无边……”
 
我之所以还记得,那是那段时间的日记里有记载的。我很自信自己离诗人已经不远了,作诗的原则就是要让人看不懂或者看得似懂非懂,你问人家,这首诗怎么样?人家说,嗯,这个,嘿嘿,ok,这就是好诗了。
 
我不知道写过多少首狗屁诗,但还是没成为狗屁诗人。但就是这样一张很文艺的报纸怎么就成了政治事件了呢?辅导员系主任都来寝室察看并作训导。我们有些害怕,觉得犯了错,犯了错是不能理直气壮反驳的,何况我们是学生。
 

班长也很尴尬,毕竟发生在他眼皮底下而没有制止。班长激动的时候就会两颊泛红,说话有点结巴。“太不像话了,以后再不能发生这样的事”,班长训斥我们多半是做给领导看的,我们也变得很配合,表示一定要改正错误。
 
班长比我们大几岁,在我们面前常常以老大哥自居,对我们常说“小孩子,不懂,别问”。班长上大学前在钨矿,谈了一个当地的女朋友,大致一个月会一次面。那天他会把他的络腮胡剃干净。
 
中午剃胡子是不正常的,日龙发现了秘密。班长和女朋友在校门口见面,再就近找个地方交谈,然后就各自离开,回来时候班长手里提着东西,满脸春风东风南风。日龙开始发话:“叫你女朋友进来吧,我们都看到了。”班长两颊又泛红,有点结巴地回道“小孩子,不懂事,别问!”
 


 
班长的女朋友最终在某一天到了我们寝室,她大方地跟我们打招呼,我们倒显得不好意思,借故走开。
 
谈恋爱当然不只是像班长这样的“大人”的专利,我们这些“小孩子”也想。我把一九八二年元月十日日记里记载的事抄下来:“刘日龙深夜吵醒我们,说去看月食。他撒谎说好象十个月亮要压下来一般。我们跑出去,什么也没有看到……”
 
这件事情,说明日龙喜欢恶作剧,把捉弄人作为快事,后面发生的一件事就让我刻骨铭心地恨他。一天,他拿了一张纸条递给我说,“你老乡约你图书馆见面。”
 
他说的是经常从我们寝室门口过的物理系的一个女生。她胖且矮,但能主动约男生确实让人感动,我甚至原谅了她的胖和矮。胖显得丰满矮显得精干,你何德何能能被人主动追求呢!我没有任何值得在人家面前骄傲的资本,我只有怀着感恩的心去赴约。日龙告诉我她几点去图书馆,我拿着纸条,看上面娟秀的字体,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图书馆永远要比教室安静,大家走路脚是慢提轻放,说话声音也是柔声细语,两排日光灯照得整个阅览室如同白昼。她果然在,我攥着纸条的手在出汗,心口怦怦地跳。她低着头在翻阅一本杂志,剪的是运动头,穿一件亚麻色的外套。她的对面正好有一个空位子,我坐下了,我感觉脸上有点潮热。
 

周围仍旧是很安静,她感觉到对面有人,抬头看了一眼,似乎我惊扰了她,她本能往边上移了位置,脸上平静如水。我脑袋嗡地一下,醒悟过来自己是受骗了,逃也似的离开图书馆。我冲进寝室的时候,几个人冲着我哈哈大笑,日龙免不了吃了我几拳。                              
 
我妈跟我物色了老家公社的一个团干,我们通过几次信,我妈也托她带过东西给我——这明显是增加我们接触的机会。我爸有一次写信说,毕业了你们就可以结婚。
 
我真是感到幸福无比,说实话,从小到大我都是独自在完成人生规划,这个时候,父母凑过身来很庄重地要帮我一把。但是,我爸显然过于自信。之后,我和团干的通信变得有点稀稀拉拉,写一封信之后就好像要等绕月球一周一样才能听到回音,最后在太空失联了。年轻人谈恋爱,家长的身份也是很重要的,我爸又不是公社书记。还有,那个年代大学生招牌是有一点吸引力,但不足以吸住她不失联。
 
让我很奇怪的是,放假回家,我爸妈只字未提这件事,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
 
(后记:大学生活的每一天,在三本日记里都有详细记载,时至今日,我也像旁人一样在审视四十年前的“我”,那个完全陌生的“我”,那个极具个性又内心羞怯的“我”,那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我”,他敏感又浮躁,倔强又柔弱。四十年可以改变很多,新奇的变为普通,奢侈的变为稀松,满头青丝成为苍颜白发。)
 
摄影 小夫(路开文化)





谢平,江西广昌人,赣南师范大学1980级中文就读,曾为天津某物流公司总经理,现居广昌。教育系统工作,散文作品见《厦门日报》等报刊,赣州路开文化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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